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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雲林縣身心照護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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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


服務內容
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

     

    (一)成年心智障礙者日間社區作業設施服務(小作所):

    l   服務對象:*

    1.      設籍雲林縣15歲以上之心、智障礙者。

    2.      身心障礙者有意願,經評估能每日參與作業至少四小時者。

    3.      具生活與交通能自理者(可家長接送)。

    4.      無法定傳染疾病者。

    l   個案來源:本會會員、家庭關懷訪視、個案管理中心轉介、學校轉介、社區轉介

    l   作業項目:

    1.          作業活動:園藝植栽、代工包裝,作業態度的學習與養成。

    2.          社區活動:休閒活動、社區融合、戶外教學。

    3.          健康與安全:體重控制、健康衛教、消防演練。

    4.          社交活動:兩性成長、社區志工。

    5.          保護與權益:財務管理、自我保護。

     

    (二)社區居住服務:

    l   服務對象:

    1.          18歲以上,不限性別,設籍雲林縣,並領有身心障礙者證明或身心障礙者手冊。

    2.          持身心障礙證明者,必須經過需求評估,評估有需求者始提供服務。

    l   服務目的:

    1.          增進學員學習獨立生活,使其依個人意願、能力,選擇生活方式參與社區活動。

    2.          訂定服務方案手冊,建構社區住民服務標準化流程,以提供中心服務之依據。

    3.          讓學員能減輕家裡的經濟負擔,也能得到家長支持。

    l   服務內容:

    1.          居住環境之規劃:選擇適合心智障礙者居住之場所,並針對房屋樣式、設施設備、室友進行詳細規劃、選擇。

    2.          住民健康管理協助:定期進行健康檢查、提供就醫、用藥紀錄。

    3.          提供住民社會支持:個人衛生、衣著照應、家務管理、家事管理、飲食照應與烹食、金錢支出等協助。

    4.          休閒生活與社區參與:提供交通服務?與支持、社區購物、使用社區設施與服務、參與休閒娛樂社區活動及社團活動(學校邀請)、個人嗜好與社區鄰里互動。

    5.          日間資源連結:轉介學員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;或提供就業機會,並且協助其穩定作業。

    6.          增進住民與家屬之互動頻率:定期舉辦親職、親子座談會,以促進住民與家庭間的情感交流。

    7.          住民權益之維護 :針對住民之權益進行規劃與服務管裡,提供住民自我選擇與參與社區活動的機會。

    l   經費來源:

    1.          申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-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經費項目支出。

    2.          住民每人每月收取一千五百元,包含餐費與及部分負擔水電、瓦斯及設施設備修繕整理等等。

    3.          其餘不足部分由單位募款自籌。

     

    (三)支持性就業服務

    使身心障礙者能透過就業媒合與支持性就業服務,順利進入就業市場:讓雇主有效的了解身心障礙的特性與能力:結合民間身心障礙福利團體的力量,建構身心障礙就業資訊網絡:逐步建立身心障礙者的就業資料,有效落實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服務,餅擴大身心障礙者的社會參予,培養其自信心。

     

    就服員將依照欲就業之身心障礙朋友的專長與期待,介紹各行的的工作型態與方式,並在確認後透過各種方式,開發不同的就業機會,讓案主有較多的選擇空間與機會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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